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润雅“清廉课堂”第九讲

发布时间:2022-03-08 16:01:28浏览人次:发布者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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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明党纪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光荣传统和政治优势,也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。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,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、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。作为第一个专题,我们为大家带来的是——“党的六大纪律”。

不论你是一名“老党员”、“新党员”,还是正在向党组织靠拢的团员青年,希望你都可以在这个专题中加深对“底线”的理解、对“规矩”认识和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文化力量的领会。

“党的六大纪律”专题

组织纪律

第三讲:执行组织决定可以不考虑个人实际情况吗?

&个人档案材料为什么不可以擅自修改?

1、执行组织决定可以不考虑个人实际情况吗?

党章规定,每个共产党员,都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织的决定。如果有不同意见,可以保留,或者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声明;但在上级或本级党委改变决定之前,除了执行决定会立即引起严重后果的非常紧急的情况之外,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原来的决定,包括自觉地服从党组织对自己工作的分配、调动和安排等。如果认为对自己的工作分配不恰当,可以提出意见,如实申述自己的困难和个人意见。但经过党组织考虑作出最后决定时,个人必须服从。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的,应当依据《党纪处分条例》 第七十二条规定追究党纪责任。尤其是特殊情况下,如抢险救灾、疫情防控等,这是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危急时刻,党员个人更要有政治觉悟和担当,更要无条件服从决定,勇于挺身而上,敢于迎难而上,不能跟组织讲条件提要求。

2、个人档案材料为什么不可以擅自修改?

干部档案是记载干部基本信息、政治思想、业务能力、工作表现、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,是历史、全面地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。干部人事档案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其具有的原始性、严肃性、真实性和权威性。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应当如实填写个人档案材料,任何人不得私自修改、增删档案材料。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,或者篡改、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,根据《党纪处分条例》第七十三条规定,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。

来源:中国方正出版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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